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建立以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评价标准和以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价标准,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我校将于近日组织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2019年山东省教育厅将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统一为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一申请人应是目前具有我校研究生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申报成果要求
应是在校期间以我校研究生身份取得的研究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专业学位优秀成果可以是分艺术作品类、应用设计、案例报告类等类型。已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支撑材料
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10月22日-30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申报书》,报送至学院。鼓励大家积极申报。
2.学院初审(10月31日-11月2日)。各学院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者材料报送研究生处。请各学院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报送材料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限额(见附件1)。
3.学校评审(11月3日-6日)。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项学术学位优秀成果奖,10项专业学位优秀成果奖参加省级评选。
4.校内公示(11月7日-11日)。学校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研究生处反映。
5.网上报送。推荐成果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 申报,网址为:http://yjs.sdei.edu.cn:8317,具体申报流程另行通知。研究生处从系统导出纸质材料盖章报送省教育厅学位办。
五、报送要求
1.涉密成果不得申报。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处理后影响评审结果的,由申报者负责。